一、项目编号:JCGK2024-020
二、项目名称:安吉县环卫垃圾清运车纯电动化更新政府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状元城3号楼
被投诉人1:安吉县递铺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灵芝东路285号
被投诉人2: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
相关供应商:中汽商用汽车有限公司(杭州)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凤川街道凤川大道199号
四、基本情况
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对安吉县环卫垃圾清运车纯电动化更新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CGK2024-020)采购文件的质疑答复不满的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0月15日收到,经审查,投诉书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本机关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已于2024年10月15日起正式受理。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关于安安吉县环卫垃圾清运车纯电动化更新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CGK2024-020)采购文件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本机关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安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安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安吉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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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决定书-天津亿达-环卫垃圾清运车.pdf (27.8 M)